欧盟出台食品商品标示新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4-16
     据泰《世界日报》4月15日报道,泰国商业部日前与国家农产品及食品标准办事处联合举办座谈会,向出口商宣传并阐述欧盟新修改的食品标示规定。

    泰商业部外贸厅厅长阿披拉丽表示,欧盟新规定中要求进口食品包装上除厂商和生产信息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的营养成分及是否会引发过敏问题等,否则将被退回或禁止进口。目前泰国有超过1000家出口商向欧盟出口食品,经营者应尽快进行相应调整,加强卫生安全管理,使产品符合出口条件,提高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