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农业法案将出台,中国大豆将受影响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1-30
     即将出台的美国新农业法案计划在未来5年中平均每年向农业提供572亿美元补贴,高于目前每年480亿美元的水平。这会对我国农产品,尤其是国产大豆及其产业链产生极大的影响。在20日开幕的第二届“国际油脂油料大会”上,国内多家油脂企业人士做出了上述判断。

    2007年7月和10月,美国众议院、参议院先后通过2007-2012年农业法案。美国大豆协会副总裁孟澜迪在会上介绍说,新法案增加了对土地保护、可再生能源、营养和特殊农作物等计划的投入,但仍保留了对诸如玉米和大豆等主要作物生产者的巨额补贴。其中对大豆实行的目标价格及贷款项目,使大豆目标价格由原来的5.8美元增加至6.3美元,农民可以用其作物作为担保,从美国农业部得到一项贷款,可以选择偿还贷款或用谷物来充抵。此外,农业法案项目还包括贷款差额付款,销售贷款价格,生物柴油税收鼓励等等,这极大提高了美国大豆种植户的积极性。

    “由于含油量高,成本低,美国大豆以前在国内压榨企业中的使用率就非常高,这次美国政府加大了对它的补贴力度,使它的竞争力更加强大了。”深圳某粮油公司的老总这样对记者说。

    据了解,大豆是目前我国进口最多的农产品。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程国强介绍,1997年中国大豆进口量为280.1万吨,2006年为2827万吨,增长了10.1倍,10年的年均增长率达29.3%。其中,2006年中国进口美国大豆800多万吨,占美国出口大豆的38%,是美国大豆最大的出口市场。

    在大豆加工业中,经过2004年的大豆风波之后,目前全国7000万吨的大豆加工能力中,外资已占38%。若按目前全国4500万吨的有效加工能力统计,外资比例高达58%。 对于国外大豆的层层压近和外资对国内加工业的攻城略地,程国强认为,首先要加大对国产大豆生产的支持力度,启动战略贸易机制。如对国内大豆生产采取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大豆产业基金等市场机制;把大豆等资源性农产品进口纳入战略贸易安排,建立进口战略机制,对大豆的收购、船运、加工、终端产品进行产业链管理等。

    其次,程国强表示,国内企业应该多向跨国粮商学习。其中,这些跨国粮商的资本动员和运作能力只是基本条件。国内油脂企业更应该学习的是它们用100多年时间积累的全球资源配置、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经验,探索建立从原料收购、产地运输、国际运输到消费地的加工、饲料、养殖业的产业管理、系统风险控制和行业资源整合的新经营模式。

    此外,许多与会专家还建议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大豆安全”保障体系。通过联合、收购、兼并等手段,形成以某些大油脂集团为首,包括中小型大豆压榨企业、大豆贸易商、代理商、进口商,以及金融、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公司等在内的产业集群,再通过产业分配、通过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和投机,与国外基金及产业投资者进行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