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要加大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强行占用、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少批多占等非法使用草原的重大案件。同时,要高度重视对下列非法使用草原行为的查处:借修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的名义,在草原上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和工程建设的;借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在草原上种植农作物或其他经济作物的;假借临时占用的名义在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临时占用两年期满后不及时退还和恢复草原植被的。
通知强调,对划定的基本草原,依法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不准以发展粮棉生产的名义非法开垦草原,不准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名义非法占用草原,不准违背自然规律在基本草原上植树造林或挖塘养鱼,不准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野生植物。
据悉,农业部将于9月份对各地清理整顿的结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