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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牧[2003]51号:关于发布2003年第二期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通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按照我部部署,大多数省份完成了2003年上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现将各地上报的抽检不合格产品予以通报(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通报中部分产品属违法生产的产品,如标称济南安特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散酸为部管 产品,我部从未对该企业核发过阿散酸批准文号;标称广西合浦南珠动 物药品厂生产的安胆注射液是我部已通报停止生产的产品,上述企业所在地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查处上述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并监督处理其违法品种的库存产品。 二、本通报中不合格产品累计5 批次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如下:河北省奥 菲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农科兽药厂、江苏省南京仕必得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安 徽富迪牧业有限公司、安徽雉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市兽药厂、河南商丘市兴牧 兽药厂、河南神鹏动物药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腾兽药有限公司、重庆正通动物药业有限公 司、四川华西动物保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邛莱市兽药厂、四川省齐全饲料有限责 任公司、四川西部腾飞动物药品厂、贵州奔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咸阳圣奥畜 牧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金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各地要加强对该类企业产品的质量 跟踪监管,按照兽药管理法规规定,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安徽雉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商丘市兴牧兽药厂、河南省豫腾兽药有限公司、四川省邛莱市兽药厂、四川华西动 物保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厂家,在我部公布的2003年第一期质量通报中不合格产品分别 达十至数十 批,上述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必须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于2003年9月20日前将查处结果上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三、截止目前,个别地区至今未上报国家抽检计划或辖区抽检计划的抽检结果(见附件2),请这些省份下半年抓紧完成全年抽检计划,及早上报抽检结果。 四、各 地要 切实加强兽药监督抽检工作,认真履行辖区内兽药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兽药质量跟踪抽检和监管工作力度,共同创造兽药打假氛围,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康有序的兽药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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