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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药发(2000)89号 关于公布2000年前三季度全国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关于公布2000年前三季度全国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农牧药发(20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局:

根据我局下达的2000年兽药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今年1-9月份的兽药产品抽检报告。经统计,上报抽检产品共3813批,其中合格产品2450批,不合格产品1363批,合格率为64.2%。

抽检结果表明,经过数年来的产品跟踪抽检,安乃近、安痛定注射液等兽医临床常用产品的合格率有所提高;伊维菌素等近几年批准的新兽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要求较高,主要由具有一定条件、规模的企业生产,这类产品的合格率比较高;假劣兽药较多的地区仍集中在广西、安徽、广东、四川等省(区);部分产品出现新的造假迹象,个别企业利用部分法定兽药标准不够完善的机会,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处理,以逃脱兽药标准对产品质量的监控,逃避兽药监督和法律的制裁。总的来看,通过抽检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养殖业者的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一些新的问题的出现,也给制、修订兽药质量标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各级兽药管理部门提高执法监督手段和加大兽药“打假”工作力度提出更高的标准。

为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建立规范的兽药市场秩序,请各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兽药抽检活动是兽药监督和打假治劣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是各级兽药管理部门和监察所的主要工作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局整体观念,严格按规定时间和统一要求完成工作并上报抽检结果。今后我部将对无故不按时完成抽检工作并上报抽检结果的省份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地兽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将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企业,特别是本通报中多品种、多批次生产假劣兽药的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按照兽药管理法规的规定进行坚决的查处。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制售假劣兽药的企业进行充分曝光,加强社会宣传活动和发挥论监督作用,以提高广大消费者辨别真假、自觉抵制假劣产品的能力,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

附件:2000年前三季度全国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略)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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