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调和油的初衷是避免常吃花生油或者大豆油单一品种的缺陷,通过科学实验推出的一个营养丰富的新品种。但是,这样一个有良好初衷的调和油,却由于种种原因,充当了一些企业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的“帮凶”。不仅为知情的消费者不满,也引发业内规范企业的声讨。
消费者遭遇“潜规则”
目前国内调和油市场存在以次充好、随意勾兑、冠名标识混乱等问题,不良企业往往以低价的棕榈油、豆油等食用油冒充高价的花生油、葵花油,作为调和油的基础油进行配制并出售。市面上一些所谓的花生、茶籽调和油,其实纯花生油和纯茶籽油仅有2%~5%,其余则是廉价的大豆油和棕榈油,有的甚至就不含花生油和茶籽油,只是用棉籽油和大豆油加入花生油香精进行随意勾兑,厂家再随意贴上标签,销往各地。
缺乏国家标准的调和油使这种不法行为披上了 “美丽的外衣”,不良企业打着健康的旗号明目张胆地向消费者提供货不对板的商品,使消费者吃了哑巴亏,而企业从中牟取暴利。调和油调的不仅仅是健康,更是暴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食用植物油作为商品,生产厂家依法应当向消费者告知其成分或配料清单,不公开调和油成分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恶化行业大环境
“油掺油,鬼见愁”,由于目前调和油只有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特别是没有对调和油配料比例的统一要求,对于调和油的配方比例各个厂家都是相互保密的,各家都是按照各自制定的企业生产标准来生产调和油。调和油不像纯食用油,纯食用油掺了一点别的油都可以检测出来。但调和油却不是这样,由于各种油的脂肪酸结构组成差别并不大,对调和油只能检测出特定油种有还是没有,具体比例很难检测,一旦勾兑完成,要通过检测仪器来分辨出添加了什么油、成分是多少,难度非常大。
在标准缺失情况下,仅靠企业的良知难以创造良好的行业大环境。个别企业一入行就拼命压价,靠以次充好来赢得市场,这使得踏踏实实诚信经营的企业,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市场上演“劣油驱逐良油”
部分企业认为,调和油只是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从健康角度讲,只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油就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对百姓的健康也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在此心理下,暴利的调和油在国内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国内食用植物油市场也出现“劣油驱逐良油”,棕榈油这样的低价油不断挤占花生油这样的高价油市场份额的局面。
我国国产植物油主要是菜油和花生油,而消费份额前两位却是豆油和棕榈油,这其中棕榈油是全进口品种,豆油90%依赖于国际市场。 2010年我国植物油市场整个对外依赖度为66%,相较2001年的33%,十年之内翻了一番。拉动低价油消费需求的主要动力就是对高价油的勾兑。
造成的结果是,好油卖不出好价,相应的油料作物需求和价格受到不利影响,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近几年,油菜籽的比较种植效益和种植面积持续下降,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目前我国植物油消费六成以上靠进口的情况下,国产油料种植面积和产量下降,将进一步恶化国内植物油安全,不利于国内植物油价格的稳定。
缺乏统一标准的调和油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危及行业发展,还不利于国家植物油安全,呼吁国家《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尽早出台。此外,建议消费者平时可以食用不同品种的纯植物油,既有利于健康,也避免“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