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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执行国家今年油菜籽收购政策程序明确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0-27  
     ——青海省粮食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种植油菜籽能够获得基本收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促进国内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针对今年菜籽上市开秤价格较低,下行压力加大,很有可能出现“卖籽难”问题,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同时出台了补贴加工企业政策。今年油菜籽收购政策最核心的变化,在于国家确定托市价格不以增储为目的,而是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起到支撑托市稳价,引导购销的作用。我省作为春播油菜籽产区,如何执行好国家收购政策,省粮食局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今年油菜籽收购有几种方式,执行主体是谁?

    答:2009年新产油菜籽上市后,国家决定采取两种方式托市收购:一种方式是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收购的油菜籽,适时加工成菜籽油转为国家临时存储,今后视市场情况择机安排销售,我省具体由中储粮兰州分公司进行操作。另一种方式是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委托企业每公斤0.20元的一次性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每公斤4.00元以上,停止补贴。具体由受委托的中央和地方8家油脂加工企业进行操作。

    问:两种方式收购的具体地点在哪里?

    答:中储粮总公司兰州分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的具体收购地点是:青海白牡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昌财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湟中县清源植物油厂、湟中县盛兴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青海省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湟中县盛发植物油厂、湟中县绿海植物油厂、大通贺氏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公司、湟中多巴植物油厂、青海金花菜籽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大通禾丰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门源三福粮油有限公司、海南金谊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收购的地点是: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西海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湟中县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湟中县通发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海川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大通巨丰油脂工业有限公司、青海芳谱精炼油有限公司,海东星原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问:请介绍一下我省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和执行期限。

    答:今年,国家综合考虑去年以来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化及今年油菜籽种植成本等情况,按照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和略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今年我省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每公斤3.7元,收购期限为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

    问:今年国家安排我省的临时收储计划是多少?

    答:今年,国家有关部门给我省安排国家临时存储油菜籽收购计划24万吨,其中:第一批计划为9万吨,第二批计划为15万吨,数量比上年度的16.5万吨增加了7.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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