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托市收购价格确定为每公斤3.7元,湖北、四川、安徽等17个油菜产区列入其中。时间为6月至9月,中储粮系统将承担临时托市收储任务,同时,将安排中储粮总公司的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具体委托企业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此外,国家将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加工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不低于托市价挂牌收购,企业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每公斤0.2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按照规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