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抽检发现 12%菜籽油掺混棉籽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11-07
     省工商局第三季度对省内部分城市的超市、食品经营部等经销企业销售的40个批次的食用植物油质量进行了监测,其中有5个批次不合格。监测结果显示:5个不合格批次都是菜籽油中检出掺混(掺棉籽油)。棉籽油对人体的神经和血管均有毒害作用,对胃肠黏膜刺激性较强,对心脏、肝、肾损害较严重。长期食用这种油或经这种油煎炒、油炸的食品对人的生殖系统也有毒害作用,轻则使妇女患上妇科疾病,育龄夫妇不能生育,重则导致严重的棉酚中毒症而丧生。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