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月谈》援引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总经理包克辛表述,益海嘉里集团是美国ADM公司与新加坡WILMAR集团合资成立的跨国企业。通过几年的发展,集团已对中国小包装食用油市场占据了垄断地位,占据中国市场份额的60%至70%。对此,今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教授王海镇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按照目前实施的《反垄断法》的相关条例,如果一个企业占据中国市场份额的65%以上,就应该认定为具有垄断地位。
“按照现有的法规,益海嘉里集团由于占据了中国市场份额的65%,具备了认定的主体资格,说明益海嘉里集团已经可以认定为具有垄断地位。”王海镇说道。他指出,在主体资格认定后,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就要查看该公司是否存在垄断行为的可能性。“在这个方面有两个认定要素,一方面是排除竞争者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就是控制价格的垄断行为。”
据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廷名介绍,近些年,益海嘉里集团等跨国粮商通过掌控世界大豆价格,造成我国油脂加工企业亏损,然后展开大规模并购。目前,我国80%大豆压榨能力为跨国粮食企业控制,国内企业失去了话语权。在本轮全球粮食涨价大潮中,掌握大豆控制权的跨国企业获得巨额利润。根据王海镇的解释,益海嘉里集团等跨国粮商目前已经是达到了在开展垄断行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