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龚立群建议:尽快上市菜籽油期货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3-08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郑州市副市长龚立群日前提案建议,尽快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菜籽油期货合约,以便确立我国在国际植物油市场上的定价权。

    上市条件已成熟

    郑商所从2001年8月份开始菜籽油期货课题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出菜籽油期货合约,制定了《菜籽油交割细则》、《菜籽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菜籽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菜籽油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

    龚立群在提案中指出,健全的风控制度能够保证菜籽油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菜籽油期货风险控制制度设计,借鉴了国外菜籽和菜籽油期货管理的成功经验;并结合现货市场和国内期货市场的特点,制定了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当日结算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及大户报告制度在内的期货风险控制制度,其中,限仓制度较其他商品期货严格。从国内外商品期货的运行情况来看,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保证菜籽油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同时,交割制度能够满足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的需要。菜籽油期货交割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是,遵循期货市场规律、符合现货市场特点。菜籽油期货以现货市场流通量最大的四级油为基准交割品,其他等级的菜籽油可以替代交割。我国可供期货交割的菜籽油量达400万吨以上,价值在250亿元以上,完全能够满足开展期货交易的需要,标的物也能满足期货实物交割的需要。

    菜籽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拟选择主产区及销售区交通便利、势力较强的油库或油厂,以利于菜籽油在期、现货市场正常流动,满足菜籽油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的需要。交割仓库原则上在菜籽油产量或消费量在40万吨以上的省份选择,如江苏、湖北、安徽、四川、重庆、浙江等省,以利于现货企业进行套期保值。入库质检拟定以仓库为主,仲裁质检机构拟指定产区省级法定质检机构。这样可以降低检验费用,保证质检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现货企业企盼已久

    2006年10月份以后,我国菜籽油现货价格大幅上涨。很多现货企业预计,2007年我国新菜籽上市季节的收购价格会非常高,收购菜籽所面临的价格风险很大。因此,他们迫切希望菜籽油期货能在新菜籽上市前尽快推出,为企业收购菜籽提供远期价格指导和保值平台。

    争夺国际市场定价权

    在世界主要菜籽主产国中,加拿大、印度、法国、澳大利亚早已上市菜籽期货,印度四年前上市了菜籽油期货,欧洲也于今年元月推出了菜籽油期货。目前,加拿大和欧盟已经成为菜籽和菜籽油的国际定价中心,拥有菜籽和菜籽油的国际定价权。

    我国是世界菜籽、菜籽油第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更应该拥有菜籽油的国际定价权。由于我国菜籽油现货价格存在地区差异,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定价中心。上市菜籽油期货,通过集中交易形成公开、透明、权威的菜籽油期货价格,有利于确定菜籽油的集中定价;尤其是扩大我国在国际植物油市场上的影响力,逐步确立在国际植物油市场上的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