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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植物油取消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12-06  

 

    为监测进口需要,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对豆油、棕榈油(棕榈硬脂除外)、菜子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昨日,省外经贸厅发出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之前,我省各相关企业必须向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根据要求,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贸易型企业要求: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近三年进口植物油3万吨以上。

    生产型企业要求: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加工能力日处理毛油200吨以上(含200吨),生产精炼油的油脂加工企业或以棕榈油为直接生产原料,年使用棕榈油量在3000吨以上(含3000吨)的食品生产企业;并获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据悉,备案登记经商务部审核后,将于2005年12月31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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