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质检局在紧急通知中称,鉴于菜籽油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销售范围广、流通环 节多、保质期长,为保证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平稳、顺利实施,日前,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在流通领域延期实施GB1536-2004〈菜籽油〉国家标准的通知》。要 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自2005年2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GB1536-2004《菜籽油》 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自2005年8月1日起,市场停止销售不符合GB1536-2004《菜籽油》 国家标准的产品。
随着原有的14种食用油行业标准正式废止,“色拉油”、“烹调油”等这些不规范名称将 和市民彻底告别。同时,新的菜籽油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实施,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可根据外包 装上的规范标识购买食用油。
在《菜籽油》国家标准中发现,该标准中也将菜籽油的质量指标分成了四个等级,根据 生产工艺的不同,菜籽油的产品标签上也应该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此外,标准 还规定,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在成都市内一些超市,除了调和油外,大豆油、玉米油、山茶油、葵花籽油等食用油均 已标上规范标识。类似“质量等级:一级,生产工艺:压榨”的字样被清晰地标明在这些食 用油的外包装上,而原来旧的食用油行业标准也逐渐被新标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