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期货:应支持企业套期保值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棉花期货上市没几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发布《关于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棉花企业不得进入期货市场的紧急通知》。该《紧急通知》要求“在农发行贷款的棉花企业目前一律不得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

  农发行要求各有关行按照上述规定尽快了解辖内是否有开户棉花企业已进入期货交易市场的情况,若有开户棉花企业已进入期货交易市场,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这些企业尽快退出棉花期货市场”。由于相关市场因素影响,棉花期货上市开局平淡,农发行这一措施让期市各方有些措手不及。

  应该说农发行引用的政策根据是恰当的。根据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金融机构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提供担保。”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期货经纪公司接纳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棉花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交易的,应与交易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行信息沟通,及时通报贷款企业的交易、资金情况”。对信贷资金采取审慎监管的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上述规定并不表示棉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也不能进行期货交易,更不表示涉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连套期保值业务也不能开展。就是中国证监会《国有涉棉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引》中也只是笼统规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棉花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开展期货业务,应当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显然农发行的规定,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难以分清的情况下,有“一刀切”的味道。为此农发行的解释是:“目前在农发行贷款的棉花企业大部分棉花库存都是利用贷款形成,企业自有资金十分有限,企业内控机制还不健全,缺乏期货专业知识人才;对参与棉花期货套期保值的涉棉企业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还缺乏保障措施。”换句话说,将来制度健全了,人才具备了,还是应该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

  事实上,农发行本身有套期保值的需求。在同一份通知中农发行还要求“各有关行认真观察分析棉花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尤其要密切关注期货价格、现货价格的波动等情况,为加强棉花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供参考依据。”笔者以为,正因为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要规避风险,所以更需要套期保值。农业发展银行为了回避贷款收不回来的风险,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规定:除了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之外,棉花生产经营企业要想取得收购资金贷款,还必须到期货市场上卖出相同数量、适当价格的棉花期货,对收购的棉花作套期保值,锁定未来的销售价格,凭期货交易所的期货成交单据和有关套期保值证明办理贷款。

  据媒体报道,某期货公司已与新疆多家涉棉企业经过多次探讨,一致认为,将棉花现货企业丰富的现货经验和期货公司研发人员的专业分析优势结合,是新疆涉棉企业进入期货市场的切入点。为帮助涉棉企业参与棉花期货交易,该期货公司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棉花期货操作的培训讲座,具体内容涉及国内外棉花现货市场生产消费及流通,棉花期货交易制度和分析方法,等等,并着重讲解了如何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据了解,棉花价格波动幅度历来较大,单纯靠现货市场风险较难规避。新疆作为全国棉花主产区之一,涉棉企业一直期盼棉花期货的上市。6月1日,当某涉棉企业棉花期货小组在该期货公司看到今年11月到期的一号棉合约开盘价高达16000元时,根据本企业今年棉花种植生产情况果断决定,在15000元价格以上积极卖出,获得了良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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