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珠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提高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14年国家将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根据国务院批准要求,今年新粮上市起,广东省2014年生产的早籼三等稻、晚籼三等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和138元,与2013年相比均提高3元。
据了解,我国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后,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从2004年、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截至去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计分别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已于去年10月公布了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三等)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