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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2-03  

  从11月30日吉林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吉林市预计粮食产量达582万吨,再获丰收。吉林市收粮点从12月1日起陆续开库。吉林市政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切身利益,防止卖粮难和打白条,全力打好粮食收购这一仗。

  今年吉林市粮食生产再获丰收,预计粮食产量达582万吨,同比增长4.3%,商品粮预计在510万吨左右。今年,全省粮食也实现大丰收,产量再创历史新高。

  会议要求,各收购库点要抓紧做好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农发行要落实收购资金。12月1日,84户国有粮食企业先行挂牌敞开收购,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非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省里规定的程序和准入条件抓紧履行委托手续,做好收购应用软件调试等工作,具备条件后马上启动收购。要强化服务,合理布设收储库点,加强储粮技术指导,开辟粮食运输“绿色通道”,保证乡村道路通畅。要加大监管力度,发挥企业自我监管、相关部门监管、司法机关监督的作用,确保粮食安全。

  据了解,今年粮食收购继续实施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对玉米和大豆实行临时收储,以稳定市场粮价,保障农民收益,防止出现卖粮难。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国标三等1.50元/斤,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为国标三等1.12元/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期为11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玉米临时收储期为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收购费用为0.025元/斤,由委托收储库点包干使用。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费用标准为117.35元/吨,保管费用补贴、收购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关内企业到东北产区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或临时收储价采购粳稻、大米、玉米,将按140元/吨的标准给予费用补贴,以缓解产区收储矛盾,促进粮食流通顺畅。同时,启动等外玉米省级临储收购政策,确定收购价格为1.01元/斤,以生霉粒2%为基准,每高1个百分点增扣量1.5%,生霉粒上限控制在10%以内。收购主体为国家临储玉米收购企业,其他扣量标准、费用补贴、收购时限等与国家临储玉米收购政策相同。(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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