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11月22日报道,国家粮食局昨日表示,将以更高价格从东北四大产区收储大豆和玉米,旨在稳定市场价格和帮助农民增收。收购限期持续至明年4月30日。
据悉,2012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通知明确,此次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下同)为:内蒙古、辽宁1.07元/斤,吉林1.06元/斤,黑龙江1.05元/斤;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为2.30元/斤。
业内人士称,此次大豆收储价较去年给出的价格高约15%。通知要求,各指定库点要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对农民交售的玉米和大豆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切实做到敞开收购,保护农民利益。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期限截止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