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省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在国家对我省出台的秋粮收购政策中,首先调整和完善了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政策中,水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40元,适当调低了水分扣量标准,对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扣量标准由1:2调整为1:1.2,并给予收购企业每吨50元的烘干费用补贴。
临储玉米每市斤收购价1.05元,大豆2.30元。政策中规定,我省继续实行玉米、大豆临储收购政策。临储玉米(国标三等)每市斤收购价格由上年的0.98元提高到1.05元,增幅为7%,水分扣量标准按1:1.65执行;大豆(国标三等)每市斤收购价格由上年的2.00元提高到2.30元,增幅为15%。11月16日开始,全省442个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库点正式挂牌启动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