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粮食局正式对外公布2011/2012年度国家临储玉米收储政策,今年,国家将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国家粮食局在通知中明确了2012年玉米收储价格、质量标准及收购期限。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内蒙古、辽宁1.00元/斤,吉林0.99元/斤,黑龙江0.98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上下浮动。收购期限为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4月30日。收购入库的玉米为2011年国产新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虽然启动了2012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但能否收到玉米还是一个问题。”大连一刘姓贸易商对期货日报记者说,昨日锦州港、鲅鱼圈港港口玉米收购价格在2250—2260元/吨,高出国家临储价格250—260元/吨。“除非国家提高玉米收储价格或玉米价格大幅下跌,否则难以收储玉米。”
近期,国内港口玉米收购价格在跌破2200元/吨关口之后便快速回升,过去一周内上涨了50元/吨,涨价如此之快、涨幅如此之大均较罕见。大连北方国际物流公司相关人士认为,港口价格的快速上涨可能和昨日出台的临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关,该政策的启动基本上封住了玉米价格的下跌空间。上述刘姓贸易商也认为,临储政策的出台明确了国内玉米价格的底部,不过当前的市场价格高于收储价格,其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
据记者了解,在此之前,国家粮食局已经出台了2012年大豆临储收购政策,其中规定国标三等大豆收储价格为2元/斤。东北地区的大豆和玉米均获得了国家收储政策支撑,对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维护农户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国家此次出台的大豆和玉米的临储收购价格比为2∶1,可能会导致黑龙江大豆播种面积继续减少。”黑龙江大豆协会王小雨表示,按照此价格比,农户种植玉米会更为划算,并且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他认为,收储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玉米产业和农户利益,对当前国内玉米现货价格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