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如果私人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单一目的地出售10万吨或10万吨以上的玉米,就必须在第二工作日下午三点之前向美国农业部申报。不足10万吨的销售每周汇总一次。
5月17日消息:据美国农业部称,美国私人出口商向韩国出售了12.5万吨玉米,计划在始于九月一日的2010/11年度交货。
usda:私人出口商向韩国出售了12.5万吨玉米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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