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从2011年3月1日开始,5月底结束。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增收、强农惠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由发改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各项收费的检查,在农村水价、电价、燃气价格、农村医药价格、农村建材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邮政电信资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村组织的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方面,因地制宜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或部门。
此外,各地要结合春耕备耕和抗旱工作,加强对灌溉用水、用电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通知还强调,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以签订自愿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国家定价、指导价擅自涨价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