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表示,国家将继续通过采取价格支持、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办法。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主产区(县)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底前全部取消粮食风险基金主产区地方配套;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向商品粮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产粮(油)大县倾斜。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张平表示,国家将优化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较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倾斜。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粮食生产。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力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