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的石油企业会员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日前上书国家发改委,呼吁立即叫停国内的玉米制乙醇汽油项目。
作为行业协会组织,石油委的上书和呼吁显然不只出于社会责任与公共精神,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为相关企业利益代言。毕竟,乙醇汽油和那些石油企业有着直接利益关系。不过,抛开这层利益纠葛,“玉米制汽油”的确存在不容忽视的真问题。
问题就在于:“玉米制汽油”自始至终都很难说是真正的市场选择。它一哄而上时不是,如今骑虎难下更不是。解决的途径,就是让它回归市场选择,而不是如石油委主张的那样,再次用非市场的方式来“叫停”。
作为一种新能源政策,国家采取一定的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和引导乙醇汽油生产,本无可厚非。但这种鼓励和引导,应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如此,市场主体按成本收益原则追逐最大化利润,从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然而,我国的乙醇汽油产业,一开始就偏离了市场选择轨道。因为鼓励新能源这一目的的背后,还有着消化陈化粮的初衷。2001年,连年的粮食丰收背景下,国家五部委颁布《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要求陈化粮主要用于生产乙醇、饲料等,并批准成立了四家乙醇企业。陈化粮本身,就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粮食流通计划体制下“甜蜜的包袱”。当陈化粮消耗殆尽,这些乙醇企业就成为市面上的玉米、小麦需求方。于是,“与民争粮”“与粮争地”的责难应运而生。
而对乙醇生产企业的审批,也远离市场选择。能够有幸成为乙醇生产方的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少数国企。它们每产一吨乙醇可获得从最初2736元到如今1000多元的补贴及免税。比如,中粮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丰原生化,2009年净利润2.52亿元,国家补贴额就达8.83亿元!玉米生产乙醇本身并无太大技术难度,政府的补贴和优惠,并未促进新能源研发和创新,反而扭曲了市场的价格信号,成就了相关企业旱涝保收的既得利益。
这样的“玉米制汽油”,其实是行政干预市场下的“蛋”。纵使如此,却不宜再用“非市场之道”还治其“非市场之身”,而只需令其回归市场选择。拿掉无谓的补贴和优惠,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自然发挥作用。当然这并不是说,乙醇汽油产业就因此偃旗息鼓,这些企业也可以转型。政府可将补贴和优惠,用于鼓励以秸秆等非粮食为原料的纤维素乙醇产业,那里意味着更大的成本和技术难度,也就需要更多的扶持。如此,才能实现此类企业的市场选择。
事实上,政府对新能源的补贴和优惠,体现的是一种“正外部性”,即增进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但对“消耗的资源可能比提供的能源还多”的“玉米制汽油”,政府的扶持很难说体现了“正外部性”。而“秸秆造汽油”,既有保护环境之功,又有废物利用之效,还有新能源发展之果,政府对其扶持方才算“好钢用在了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