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如果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单一目的地销售10万吨或10万吨以上的玉米,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三点之前向美国农业部申报。不足10万吨的销售每周汇总一次。
据美国农业部周四宣布,美国私人出口商向韩国销售了11万吨玉米,计划在始于9月1日的2009/10年度交货。
美国农业部称私人出口商向韩国销售11万吨玉米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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