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这种“农产品涨价有益论”,亦即将提高农民收入寄托于农产品涨价,可能只是一厢情愿,或者说,这种想法失之片面。
多数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很强。例如,每到农民集中卖粮的季节,粮价往往并不高。而终端消费者多支出的购粮成本,大部分都支付给了包括国有垄断粮食企业在内的中间商,而没有落到农民的头上。数据显示,城里人每多支出1元钱的购粮成本,农民真正得到的实惠不足0.15元,而流通环节则赚去了 0.85元以上。近年来我国粮价持续走高,而农民收入并没有增加多少,最重要的原因即在于此。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农产品涨价不可能“独善其身”。粮价作为“物价之母”,其上涨会带动其他消费品价格普涨,推动CPI上扬。而CPI 走高,受影响的不仅是城镇居民,对于收入普遍较低的广大农民的影响更大。也就是说,农产品涨价固然能让农民增加一些收入,但他们增加的收入可能抵不上 CPI上扬带来的支出增长,这样的收入增长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可以相信姚先生提供的数据,农民们通过农产品涨价而多收入了106元,但是农民们因 CPI上扬多支出了多少生产成本、生活成本?只言农产品涨价之“利”不言其“弊”,这种为农民着想可能会好心办坏事,这种“农产品涨价有益论”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有害的。
农民的收入需要提高,城乡利益需要平衡,而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价格不能太高,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由政府给予农业生产丰厚的补贴。即是说,提高农民收入不能依靠农产品涨价,而应主要依靠政府补贴。政府手里的钱源于税收,政府补贴农业,其实也是一种“城乡利益平衡”,相当于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城镇居民反哺农村居民,但这一途径较之农产品涨价的最大优势在于,它不会导致CPI上扬,不会引发通货膨胀,不会影响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国家经济运行秩序。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补贴农业,这个大方向是对的,但问题是,大部分补贴补在了农产品收购环节,而非生产环节;即使收购环节的补贴,也主要补给了垄断企业用于粮食收购、仓储,真正落到农民手里的补贴仍显微薄。因此,政府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并将补贴落实到农民手中,同时想办法减少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食利者,如此才有望实现农产品价格不高、农民收入不低的理想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