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年度自9月1日始。
美国农业部规定,如果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同一目的地销售10万吨或者10万吨以上的玉米,就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向美国农业部申报。
USDA:美国出口商向中国台湾销售17.95万吨玉米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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