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在当前物价总水平整体上升的形势下,粮食收购价格较高,秋粮收购主要依靠企业市场化自主收购,各级行既要保证收购不出现大问题,又要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切实把握好秋粮收购的信贷政策。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多渠道收购。首先要满足粮食储备企业增储、轮换及政策调控收购资金需求;其次要积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提高收购份额,择优支持风险承受能力强的国有及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参与收购。二是切实把握好贷款条件。要灵活掌握自有资金比例和风险准备金比例,不搞“一刀切”。三是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区要做好信贷政策的衔接工作。在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的省份,要积极配合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好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的相关工作。在预案不启动的情况下,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自主经营收购。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确保支持秋粮收购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到位。一是及早做好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秋粮产区,应在9月底前完成秋粮收购企业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夏粮和早籼稻收购贷款资格已经确认的企业,可以不再确认秋粮收购贷款资格。二是合理核定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根据企业近3年的平均购销量和市场粮食收购价格,结合当年粮食购销合同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三是积极支持粮食购销企业与产业化龙头及加工企业开展委托、联营收购,引导和支持企业以销定购、快购快销、理性经营。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切实改进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告获得收购贷款资格的企业名单,主动向企业发出贷款通知,加强与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宣传收购贷款各项政策,建立快速有效的情况反映和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