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的没得到实惠,买粮的多花了钱,那么农产品利润谁拿走了呢?一位粮商对记者坦言,农产品从收购到加工到销售,每个中间商都有利润。
绥化市一位粮商说,近年做粮食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表明粮食经营颇有利润空间,从小贩子到大户再到加工企业,每个环节都是要挣钱的。
这位粮商披露,近两年,他每年收购大豆至少4000吨,还收购数万吨的玉米、杂粮。像他这样的粮商,手下至少有20个收粮大户给他收粮,每个收粮大户联系很多小粮贩子。商人是要挣钱的,所以粮食销售环节层层加价。一般情况下,他的收粮利润率应保持在5%,收粮大户和小粮贩子的利润率也不低。
据他分析,农民手里缺钱,粮一打下来就要卖掉,往往这是粮价最低的时候。而粮商却不是这样,他们收粮、囤粮、运输、走关系请人吃饭等环节,可能处处要花钱,但这些钱包括销售利润都在粮食加价上出。有时他从河北省收粮到黑龙江,再从大连出口,这中间的开销很大。尽管如此,可他今年收购的4000吨大豆,除去中间费用,至少赚了100万元利润。
他还透露,由于经常卖粮食给加工企业,所以他知道粮食加工企业的利润更高,有的加工企业表示,利润率低于30%的不干。而加工企业又关联着许多代理商、分销商,直到粮油市场及超市,每个环节都要层层加价的。于是乎,农民1.1元卖出500克大豆,要花5.8元才能买回500克大豆油。
打击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
黑龙江省海伦市发改局副局长陈洪生认为,多数农产品利润被流通环节赚走已成不争的事实。
以大豆为例,陈洪生算了一笔账:农民卖500克大豆仅得1.1元,这些大豆经过加工再走向市场,价格则翻了几番;按60%计算出油率,500克大豆出300克油,外加150克豆粕,按当时市场价,两项相加可卖3.72元,扣除制造成本和机器磨损费,还可赚3.52元,可见农产品加工环节利润之高。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焦方义认为,粮商囤粮然后再到市场上高价销售,是一种变相垄断行为,夺走了农产品涨价带给农民的实惠。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蒋立东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针对粮商的变相垄断行为,提高粮食流通环节的准入门槛,或者通过税收手段调节粮商与粮农的收入分配,让农民成为农产品涨价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