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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龙江两省尚余部分陈化玉米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6-30  
     综合媒体6月30日消息,曾经困扰东北国有粮食企业多年的"老粮"问题,目前已经得到极大改善。据了解,目前吉林,黑龙江两省尚有一定数量老粮,其中包括一部分陈化玉米。陈化粮是指长期储藏、导致黄曲霉菌超标,已不能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

    一 陈化粮的产生 

    陈化粮的产生和过去的粮食购销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过去,粮食企业收购和销售粮食,需要服从国家的指令性安排,而造成的亏损也是由各级财政买单。尤其在1996、1997和1998这三年间,粮食连年大丰收,国家为了防止谷贱伤农,要求各地粮库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但由于保护价大大高于市场粮价,粮库高价买进的粮食却不能在高价位上卖出,这导致大量的粮食积压并出现陈化现象。其中黑龙江省保护价(含定购价)粮最高库存量曾达772亿斤。1999年之后,黑龙江省累计处理的陈化粮达到670余万吨,现在仍有大量库存。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粮食购销体制实行全面改革,财政对农民的补贴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到农民手中,而过去享受补贴的粮食企业则完全走向市场,自负盈亏,因此,像过去那样大量的粮食积压和陈化现象将不再出现。销售陈化粮食发生的价差亏损,属于中央储备粮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地方储备粮的,由地方财政负担;属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周转库存粮的,由粮食风险基金适当补助。

    二 陈化粮的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陈化粮的销售处理,应采取在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的对象主要是酿造、饲料等工业用粮大户,陈化粮是绝对不允许直接作为口粮进行销售的。为了避免陈粮及陈化粮处理过于集中而冲击市场粮价,影响粮食顺价销售,在具体操作上,多半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进行销售,拿到市场拍卖。每年8月份往往是陈化粮处理高峰和中央储备玉米轮换高峰同时来临,短期内市场供应能力将出现明显增长,对市场价格不可避免造成一定影响。

    除了企业通过拍卖的形式将购得的陈化粮用于饲料生产和酿造产品外,而用陈化粮生产燃料乙醇为消化陈化粮的开拓了新的途径。燃料乙醇工程是我国"十五期间"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目前,国家批准建设了吉林燃料乙醇、黑龙江华润酒精、河南天冠燃料乙醇和安徽丰原燃料酒精等4家定点生产厂。变性燃料乙醇生产项目暂定位在以消耗陈化粮为主,今后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将考虑用商品玉米、小麦或薯类等其他粮食作原料。

    从2004年末经国家批准,黑龙江省开始把一部分陈化粮用于生产燃料乙醇,2005年,黑龙江省执行了国家指令性计划,按国家要求组织销售陈化粮销售35亿斤,其中部分供应黑龙江省华润酒精有限公司、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黑龙江粮油中心批发市场邀标销售部分陈化粮。据了解,华润酒精公司于今年四月末开始停止从市场收购玉米,目前使用的原料是拨付的陈化粮。

    目前,黑龙江、吉林省仍有部分库存陈化玉米,但数量不是很大,预计2006年下半年将会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清理。

    陈化粮是粮食过剩时期的产物,国家要求06年底前清要理完陈化粮库存,届时陈化粮这一名词将会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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