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状况
(一)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发展历史回顾
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始于90年代初,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在这十多年间,粮食期货市场从无到有,从幼稚到成熟,历经许多坎坷、曲折。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初的早期研究与实践阶段;第二阶段是自90年代初至1993年的盲目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自1994年初至今的规范整顿阶段。1994年,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国证监会开始对期货市场进行初步整顿,把期货交易所的数量减少为15家,陆续暂停或停止了某些品种的交易。1998年,国务院又再次对期货市场结构进行调整,保留了上海、郑州、大连3家期货交易所,其中郑州和大连目前主要交易粮食品种,交易的粮食期货品种仅有小麦和大豆。
1998年以前,我国期货市场1999年9月1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确立了期货市场发展的基本法制框架,为粮食期货市场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粮食期货市场步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2000年12月,期货业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期货业协会宣布成立,粮食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协会行业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2001年3月份,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将“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写入“十五”计划纲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提出要稳步推进期货市场的发展,适时增加期货品种的要求。经过规范整顿和近年来稳步健康发展,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已经开始步人良性发展的轨道,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开始初步发挥。
(二)我国粮食期货市场现状
目前,我国共有郑州、大连两家商品交易所交易粮食品种。其中,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麦(硬冬白小麦和优质强筋小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大豆和豆粕。2001年,我国粮食期货市场实现了五年来的首次恢复性增长。目前小麦、大豆期货交易基本稳定,为进一步放开国内粮食期货市场积累了经验。2004年8月12日批准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玉米期货品种。
1.小麦期货交易稳步健康发展,为我国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奠定了基础
我国是最大的小麦生产国和消费国,小麦年产量平均在1亿吨左右。小麦是国内最大的粮食期货品种,也是我国期货市场最早试点的期货品种。小麦期货市场的成功运行和功能发挥,为我国大宗粮食期货品种的推出奠定了基础。自1993年5月28日推出小麦期货以来,小麦期货一直是比较活跃的交易品种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我国小麦市场的放开,近两年来,小麦期货交易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的流动性不断增强,运行质量明显提高,期货价格更加合理,市场功能初步发挥。2003年,郑商所小麦交易量4982万手,交易金额79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和253%,占全国期货市场份额分别为18%和7%。2003年3月28日又成功推出了优质强筋小麦期货交易,实现两个小麦品种共同活跃,迈开了由小麦单一品种向小麦期货品种体系转变的重要一步。随着我国粮食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小麦期货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小麦期货交易规模日益扩大。自郑商所1993年推出小麦期货交易以来,其期货价格和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现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相关系数达0.9以上,具有高度相关性,反映了现货市场供求状况,体现了国家粮食政策及整体物价走势,其价格发现功能基本得到正常发挥。2003年,参与小麦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实际参与交易的客户达到10554个。全年共注册小麦仓单68309张,其中,强筋小麦20611张,硬质小麦43560张。实物交割121224张,期货转现货60086张。有50家会员申请跨期套利交易,套利量295200手。有32家会员代理客户72家企业申请小麦套期保值交易,保值数量达75694手。
2.大豆期货交易积累了有价值的实践经验
在粮食期货交易中,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的市场规模相对突出。大豆作为期货市场的支柱品种,自、1993年开始交易,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交易基本保持稳定,市场运行状况良好,交易规模连年持续增长。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已经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二大豆期货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期货市场。同时,随着市场容量的持续扩大,大豆期货市场内在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其功能也发挥的愈加充分,大商所大豆期货价格与国内大豆现货价格、芝加哥期货价格都保持很强的相关性,价格合理有效,成为国内大豆生产和经营的重要参考,在世界大豆价格形成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国内外相关进出口企业普遍关注的世界大豆销区基准价格,对于树立起国产非转基因大豆品牌,提升国产大豆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豆期货有价值的经验有三点:
一是《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一系列配套法规与措施的出台,初步形成了期货市场的法律框架,基本改变了期货市场无法可依的状况,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注重风险控制和市场培育,制定了包括交易规则、风险管理办法、会员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和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场的稳定性和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期货市场的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是大豆期货市场内在运行质量明显提高。首先,期货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性提高。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大豆期货交易机制基本成熟,市场自身稳定平衡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表观在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持仓分布合理性与现货承受能力的增强上;其次,市场监管措施有效,交易所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商所一直坚持依法治市,严格监管,加强市场稽查力度,提高风险监控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在防范风险和保证市场稳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02年大商所成功完成了0205合约76.5万吨的交割,履约率达到100%,经历了大交易量的考验。2003年大豆价格受国际影响出现剧烈上涨,大商所根据规则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再次化解了市场风险,保证了市场的平稳运行。
三是大豆期货市场对我国大豆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大豆期货价格成为国内大豆产业的主导价格,在世界大豆价格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价格对中国东北大豆生产区的生产以及大豆产业都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我国最大的大豆产区黑龙江省多年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价格,安排大豆种植计划。2003年,黑龙江农民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信息增加了15%的种植面积,仅这一项因素就使农民增加了收人数亿元。从国际市场看,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市场已经实现了与国际期货价格的接轨,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价格的独立性与国际化特征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