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的通知,今年新粮上市,仍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但在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部分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收购。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经国务院同意,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今年早籼稻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70元。
国家发布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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