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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3-04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05年工作,着重研究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对会议文件进行了专门研究,对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开好这次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农业和农村形势,努力保持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4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更明确、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农村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展现出许多喜人景象。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9389亿斤,比上年增产775亿斤,是建国以来粮食增产最多的一年。二是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比上年增加314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三是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和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农业税收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国家财政开始越来越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状况有了积极变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加快。五是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有较大减少,是近五年来数量减少最多、幅度下降最大的一年。六是干群关系出现可喜变化。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顺民意,得民心,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是2004年农村发展的显著特点,也是宏观调控的突出亮点。粮食产量的恢复性增长,有效地避免了因粮食供求矛盾可能引发的物价大幅度上涨;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有效地扩大了国内市场需求;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的好形势,是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策好、人努力、粮价高、天帮忙等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根本上说,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支农强农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其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落实之快、受益面之广,是多年来所没有的。其中不少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是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志多年期盼的,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渴望的。一是首次对种粮农民实行普遍的直接补贴。中央决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13个主产省(区)种粮农民。全国共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扩大良种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还有一些省(市)自主进行了免征农业税试点。征收了21年的农业特产税已经终结,千百年来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正在改变。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税费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三是首次在全国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前几年主销区放开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四是首次制定并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加工转化。五是首次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辟了农业资金来源。六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兑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并着手建立确保如期兑付的制度。

    与此同时,还加大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对开发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注重提高扶贫工作成效;加大了抗灾救灾力度,帮助灾区群众和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完善突发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加大了动物疫病防治力度,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加大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力度,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部分省开通了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启动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两基”攻坚计划,对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杂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各地区、各部门的丰富实践,为今后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认真总结经验,对于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新阶段农村发展规律,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一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政府各项工作首位。这是党对新阶段“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是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的科学选择,也是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三农”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高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宏观调控中切实加强农业。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约束增强、消费需求增加的双重压力,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挑战。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加强农业始终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宏观调控必须继续着力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三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新阶段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提出和实施,要求对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和发展格局实行重大转变,也要求对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工作布局进行重大调整。2004年出台的“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标志着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今后要坚持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农村工作的立足点。以人为本体现在“三农”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这是做好农村工作之根,是解决农民问题之本,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之基。新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核心和维护好农民权益的关键,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长期得实惠。保护和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是制定政策、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五是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努力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弊端。农业发展的动力、农民的积极性来源于改革,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得益于改革。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城乡统筹为方向的农村税费改革等迈出重大步伐,进一步增强了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好形势,必须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在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好势头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全面、准确地分析和把握农村形势。既要看到取得的显著成绩,更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充分认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一是虽然粮食实现恢复性增产,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并没有提高。目前,我国粮食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从长远看,粮食需求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耕地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淡水资源严重匮乏的趋势不会改变。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虽然粮价有所上涨,但粮食比较效益低的状况并没有改变。前一段时间粮价上涨,是在连续几年粮价低迷的情况下出现的合理回归。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在相当程度上削减了粮价回升的增收效果。与经济作物和其它产业相比,种粮效益仍然偏低。三是虽然农民收入增长加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扭转。2004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加额和实际增长速度,仍然低于城镇居民。由于收入基数差距大,农民收入要增长3个多百分点才能赶上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目前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额的差距还在扩大。四是虽然农业投入增加较多,但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并没有建立。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依然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和信贷投入持续较快增加,突破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迫切需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办法。五是虽然农业科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并没有明显增强。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推广体系薄弱,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比较低。加快实施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战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六是虽然农村改革取得很大进展,但长期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并没有消除。现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很多,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的市场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尤其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总的来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粮食增产难、农民增收难和城乡差距拉大、地区差距扩大等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对2005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从基数看,在粮食产量提高较多的基础上,实现粮食再增产的困难增加。从历史看,粮食大幅度增产后的第二年继续大幅增产的几率很小,农民大幅度增收后的第二年继续高速增收的也不多。从条件看,耕地面积扩大的潜力有限,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的潜力有限,单产提高的潜力也有限。从领导看,在粮食丰产、农民增收以后,容易出现盲目乐观、忽视农业的倾向。另外,气候条件和市场粮价、农资价格走势等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对当前农业的生产能力、农民的富裕程度、农村的发展水平,一定要有客观的评价。只有把问题看得深一些,把困难估计得足一些,把对策想得周全一些,才能始终把握“三农”工作的主动权。在既有很多有利条件,又面临不少困难的形势下,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加强“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强化“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要下更大的力气,用更多的精力,更加扎实地做好工作,不断探索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不断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2005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珍惜和保持来之不易的农村好形势,必须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成果,必须稳定、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加大“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深刻认识和理解“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的重要论断,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进一步升华。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新阶段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国际发展经验的精辟概括。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劳动力大部分在农业中就业,农业客观上承担了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任务。当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自身积累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反哺农业的能力,又适时调整发展政策,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在工业化进程中,适时推进由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业化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之道。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农业提供的积累,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出现了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强化、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从加强农业、搞活农村入手,推进改革开放,逐步调整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全面发展城乡经济。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不仅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和城市也得到了很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达到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我们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失时机地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努力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现在,我国正处在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个阶段既是经济社会结构快速调整的时期,也是各种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把握得当,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好,就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反之,就会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和社会动荡。我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比较明显的发展中大国,更要处理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得到尽快扭转,不仅制约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会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们要深刻汲取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增强加快农村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我们要按照这个要求,在规划制定、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将农村的发展全面纳入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要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把农民增收放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统筹考虑。要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下大力气建立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有效体制。要主动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总之,要通过进一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建立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两个趋向”,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推进支农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探索如何健全市场导向机制,强化政府补贴机制,完善投入增长机制,形成产业延伸机制,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构建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和加强农业。只有真正建立起长效机制,粮食生产才能稳定增产,而不是大幅波动;农民收入才能持续增长,而不是低速徘徊;农业与工业才能协调发展,而不是失衡加剧;农村与城市才能共同繁荣,而不是差距扩大。我们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多方面努力,逐步建立一个能够持久地调动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政策体系,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三、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全面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农业和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既要全面部署,又要突出重点。这样有利于集中研究问题,集中出台政策,争取更好的效果。2004年中央1号文件以农民增收为主题,这抓住了“三农”问题的核心,直接给农民以实惠,影响力大,鼓舞力强,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各方面反映很好。2005年在这个基础上,把政策集中指向着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就抓住了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关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在全面部署“三农”工作的同时,一年突出一个重点,并围绕这个重点强化政策措施,几年下来,就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支农政策体系,就会更有效地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更有力地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

    中央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2005年农村工作文件的主题,寓意深刻,意义重大。第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粮食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始终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剑”。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5年中,粮食年际增减超过500亿斤的就有11年,产量波动过于频繁、幅度过大,对粮食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今后,我国人口资源矛盾将日趋突出,要以较少的土地养活较多的人口,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必须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搞上去,把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打牢。第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还得不断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增产增效、提质增效和节本增效。只有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生产率,结构调整才有更加广阔的空间,农业内部的文章才能真正做足做好;只有不断改善物质技术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使农民进一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多形式、多层次转移,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第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互为依托,互为基础,互为前提。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必须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差,农业技术水平不高,经营管理粗放,不仅影响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而且制约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为此,要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总之,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结合点,是解决当前矛盾和促进长远发展的结合点。既有利于抵御农业自然风险,又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既能够提高土地产出率,又能够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既是缓解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又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治本之策。这是农业和农村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长期管用的基本工程。抓住了这个重点,就抓住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解决了这个问题,就夯实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做好了这项工作,就能进一步促进农村的繁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加强土地产出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设。(略)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建设。(略)

    (三)加强农业物质装备能力建设。(略)

    (四)加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略)

    (五)加强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建设。(略)

    (六)加强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略)

    总之,我们要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苦干实干,下决心遏制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态势,争取用几年的时间,使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进步明显加快,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四、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结构调整

    2005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在抓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同时,围绕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继续推进农村体制创新,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稳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2004年中央出台的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符合农民要求,在实践中行之有效,2005年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总的原则是,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并且还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不仅要进一步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而且要注重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一是加大农业税免征减征力度。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同步降低农业税附加。全面取消牧业税。对国有农垦企业实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自主决定农业税免征试点。二是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补贴水平。较大幅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三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支持力度。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在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中,安排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继续推进“六小工程”建设。继续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快超级稻等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四是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实行转移支付。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它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五是加大对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事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扶贫开发资金,切实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采取上述政策措施,2005年中央新增财政性支农资金将超过2004年。这表明,中央的支农政策不仅是连续和稳定的,而且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土地承包问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要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落实二轮承包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要认真执行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对于外出务工农民,要保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决不能随意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二)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2005年农村改革的重点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以改革添活力,以改革增后劲,以改革促发展。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配套改革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研究解决。要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认真研究、科学确定基层政府的职能、任务,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学校布局,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县乡财政体制,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行。重视研究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机制、新办法。要把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和加重农民负担严格区分开来,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的好传统,对其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国家要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建小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针对农村的特点,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制。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县域内的各金融机构要承担义务,积极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培育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从多方面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注重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资质的粮食购销和用粮企业到产区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切实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储备和吞吐调节制度,把握粮食进出口的时机和力度,正确引导市场粮价走势,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对于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帮助他们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文件中关于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多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等规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为继续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三)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略)

    (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略)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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