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市场 » 正文

国家六部委印发《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1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根据上述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