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农业比重小,工业与服务业比重大,经济实力雄厚。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都有高度干预农业的政策,十分重视农业、农民和农村。倾斜的目的是要保证农业与农民收入增加,努力缩小农业与非农业(包括城乡、工农)的差别,并促进更有效地利用技术、资源分配和提高生产力。
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达国家)统计,该组织的所有国家2000年对农业的支持额达3210亿美元,约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3%,而1986—1988年平均,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3%。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1999年2710亿美元,2000年2420亿美元,2001年为2310亿美元,大体上占农业收入总值的1/3左右。有些补贴由于扭曲了农产品价格,引起发展中国家反对,现在逐步减少这方面的补贴。
发达国家对农业干预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提供国内价格支持,征收关税,多种进口税,出口补贴和促进出口等保护措施;对投入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基本建设和贷款的优惠与补贴,资助农业科研开发和推广服务、教育等生产要素市场干预措施;以及如救灾、收入支持、保险、环境保护等直接干预措施。比较通常的有:
1、价格支持。美国、日本、西欧都规定农产品的最低价格保证,以缓和与缩小农业与非农业收入间的不平衡,可以使农民的收入稳定提高,有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2、出口补贴和进口限制,保护农民利益。出口的农产品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之间的差额,由政府给以补贴。美国农产品出口中有30%得到政府的补贴。对进口限价,征收差价税,保证进口农产品能按目标价格出售。目前欧盟每年为其农产品出口提供28亿欧元补贴。
3、财政优惠政策。日本对用于土地改良的大型农机具给购买者予以补助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对大型水利建设工程的补贴一般占其投入的70-80%。对购买大型农机和建设现代化生产设施补助金一般占30-50%,长期贷款的利息一般低于农民的存款利息。法国对农业贷款的利息要低于一般贷款利率6-9个百分点,差额由国家补贴。
4、扶植农业科技发展(包括科研、培训推广、检验、病虫防治、促销服务基础设施等)。如美国国家政府拨巨款支持建立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的体系。日本每5年进行一次土壤营养诊断,绘制土壤图,作为制定配方施肥的科学依据。
5、引导土地规模经营。法国农业法规定国家可以高价收买没有生产能力的农户土地,对农民放发终生养老金,促使部分农民转移土地,然后卖给土地经营者,使土地向经营者集中,扩大农场规模。
6、直接补贴。如美国有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土地休耕保护计划补贴、农业灾害补贴;欧盟有按种植面积补贴、休耕补贴、环境保护补贴;日本对山区、半山区的补贴。如果按每公顷土地计算,2000年美国直接补贴为100-150美元,欧盟为300-350美元,日本为630美元。如果按每个农民计算,各种直接补贴美国为1.4万美元,欧盟为1.7万美元,日本为2.3万美元。法国1999年扶植农业92亿欧元,其中用于市场33亿欧元,用于直接补贴59亿欧元。
7、用于农村社会政策的补贴(农民慈善福利、医疗、保险等)。如德国2002年政府扶植农业支出100亿欧元,另由欧盟补助农业80亿欧元,合计180亿欧元,其中用于农村社会政策约占66%。2002年德国农民收入中,依靠农产品出售占40%,来自各方面补贴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