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11月3日报道,11月1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正式生效,部分低层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产品,如:废机电产品、废料、旧机电产品都被列入了禁止的名单。
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有关人士介绍说,近年来我国政府每年都要发布类似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限制低层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与此对应的是,国家鼓励发展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这已被写进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文件。
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进出口贸易,即国内的生产厂家从国外进口保税的原材料、配件等在我国国内生产组装,生产出的成品再外销国外的贸易活动。
回顾我国加工贸易的历史,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商看中我国劳动力价值低廉的优势,在我国开办了很多以简单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生产环节的科技含量很低,且主要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加工,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企业只是收取加工费,所以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也相应不高。
另外,在那时还有一些国外企业把一些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这在初期客观上对我国的贸易,特别是出口创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这不但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了损害。
据了解,我国的加工贸易长期处于”为别人作嫁衣裳”的地位。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有关人士介绍说,我国正是意识到了这种问题,在近几年每年都要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限制低层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这次公布名单所禁止的废电线、废汽车钢铁压件等废机电产品和废料以及旧空调、电视机等旧机电产品都属于低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