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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储备问题研究观点综述(2)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9-15  
     二、粮食储备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储备调节的局限性。粮食储备量是有限的,在市场出现暂时性波动时,粮食储备调节是有效的,但当市场出现幅度较大、时间较长的波动时,储备的调节就会困难。粮食储备调节的局限性决定了不可过分依赖粮食储备。经济的发展,对粮食储备的需求大大减少,且储备调节的替代手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有力。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讲,货币(外汇)储备比起粮食实物储备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应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 。

     (二)粮食储备的吞吐机制不灵活,宏观调控效率低。中国粮食储备仍处在传统计划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格局,其运营机制和运作方式没有新的突破,粮食储备的吞吐仍然由粮食行政部门层层分解计划指标,俟各级主管部门得到相应指标后,后续的财政保障(包括轮换、保管等)往往不能落实,而等储备真正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意图开始运转时,市场粮情早已发生了变化。由于国家吞吐粮食并未通过市场,其运作方式和运营机制是随同政府的定购粮将指标层层分配到了粮管所和农户,这对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调整不会有大的影响,同时运作程序的繁多也制约了储备调控作用的时效。因此储备的调控功能不会得到真正的发挥,储备效用大大滞后 。

     (三)粮食储备的基本目标不够明确或出现目标错位。在粮食储备的多重目标中,粮食安全供给是主导目标,而稳定收入、稳定价格、提高效益目标则是衍生目标。但从近几年国家粮食储备运行看,价格支持和稳定生产者收入日益成为专项储备的主要目标,使粮食储备的基本目标偏离保障粮食安全需要而出现错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粮食储备则相应地被定位为市场调节储备,是中央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主要物质手段,其规模就可大可小,直接取决于中央财政的实力和中央政府对粮食调控的政策,从而难以从数量上进行合理判断和确定。

     (四)粮食储备主体多元化,调节决策分散。目前中央、省、市、县四级储备并存的格局,使粮食市场上有多个不动层次的调控主体,他们有各自独立的利益,不利于分清责任;目前实行地方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制度,则使库存粮食的运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市一级政府,但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对粮食储备政策目标的侧重点也就不尽相同,从而难以在时空和力度上协调——致,导致了“逆向操作”的问题。

     (五)粮食储备制度与收购制度存在政策性矛盾。现行国家粮食储备制度是对市场价格的一种间接干预,而国家粮食收购制度则是政府对市场价格的一种直接干预。而我国现行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与粮食收购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的,将粮食收购制度与粮食储备制度相衔接就使得粮食储备制度同时具有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性质。这种由政府人为确定收购价的作法使专储粮在价格上具有了某种“刚性”,影响了专储粮在市场上的灵活操作。

     (六)粮食储备布局不尽合理,难以实现规模储存效益。目前,国家储备粮承储库点仍比较分散,国家专项储备粮全国仍有2800多个承储库点,甲字粮、506粮的承储库点更是分散,有相当多的中央储备粮承储库点的储存量低于500万公斤,且与地方商品粮在同一个库点一起进行管理,监管难度较大,使主管部门难以了解中央储备粮库的真实情况。同时,地方承储库点仓容规模小,储存条件差,增加了国家储备粮的管理成本和经营成本,难以实现储备粮的规模经济管理。

     (七)轮换经营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储备粮的安全储存。一是承储企业无轮换经营权,不能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轮换,需轮换时要层层报批计划,实施时往往会丧失最佳的市场轮换机会;二是相关政策不配套,制约着承储企业的轮换经营,主要表现在:轮换费用难以落实到基层承储企业,轮换资金没保证,轮出轮入的价格政策不明确,在近年粮食市场价低于国家保护价较多的情况下,使得承储企业难以进行正常轮换。这样就导致超期储存量逐年增多,部分粮食严重陈化。

     (八)粮食内外贸体制分离,制约了储备粮调控效率和经营效益。在国内、国际粮食贸易日益一体化的今天,提高储备粮调控效率和经营效益,必须利用国际粮食市场,与粮食进出口有机结合起来。但由于中国储备粮主管部门不拥有粮食进出口的权利,粮食内外贸体制分离,使粮食进出口成本增加,时常背离市场信号,逆向操作,加剧了国内粮食市场的波动,严重制约了储备粮调控效率和经营效益/

     (九)粮食储备吞吐时机不当,价格不合理。我国储备粮食的收购价有时大大低于市场价格,起不到保护作用。储备粮一般是在粮价上涨已很严重的情况下才紧急抛售,抛售价格又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结果抛售的粮食一到市场便会很快地被市场吸纳,抛售的增加意味着财政补贴的增加。因此,不可能无限制地抛售,而只能是一种定向(向特定对象)、定量的抛售,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可以抑制粮价的上涨,但其作用会相对弱化。

     (十)国家粮食储备规模过大。根据世界各国经验,粮食安全储备规模大约是粮食消费总量的17%,其中缓冲储备5%,周转储备12%。目前我国政府粮食专项储备接近甚至超过市场流通量的1/3,即使不考虑农民手中的储备,政府专项储备就可达到国际公认的安全水平,显然规模太大。储备规模过大,不仅加重财政负担,而且减少储备调节的灵活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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