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玉米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4] 5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及玉米现货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设立大连北良
港务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吴家国家粮食储备库、吉林省粮油运销总公司、大连北海储运有限公司和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为玉米指定交割仓库。
其中,大连北良港务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吴家国家粮食储备库、吉林省粮油运销总公司、大连北海储运有限公司为基准玉米指定交割仓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暂不设升贴水。
上述指定交割仓库自玉米合约挂牌上市之日起使用。交易所将视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增设其他玉米指定交割仓库和调整非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