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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家另眼看“三农”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8-17  
    当前,随着中央一系列支农政策的出台,“三农”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三农”问题研讨会上,一些农业专家从全新角度揭示了当前“三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选择。

    --农业不能按工业去搞

    针对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用工业模式来发展农业,大搞农业园区建设的做法,民建中央副主席、原农业部副部长路明研究员认为,这一现象很值得注意,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报酬递减规律和家庭分散经营特性,这就决定了农业不能按工业模式去搞。

    农业报酬递减规律是指生产要素的投入增长,使产量最初呈现同步增长,当投入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增加投入,产量增长的比例逐渐减小,最后甚至不增长。增加农业产量有两条路,一条是扩大耕地面积,走外延发展道路;另一条是提高单产,走集约户经营道路。扩大耕地面积受可耕地资源限制,提高单产受报酬递减规律制约。

    而家庭分散经营特性是指以家庭经营为主要经营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剩余劳动时间,发挥家庭经营优势的特性。农业生产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不一致,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由于受气候影响,为了不误农时,即便是在深更半夜也要劳动;农业土地辽阔,对劳动评价也很难。这就形成了家庭分散经营特性。

    上述这些特点决定了农业发展的独特自然规律,而这些规律与工业发展模式是不一致的。因此,农业发展必须要尊重自然规律,而不能按工业发展模式去搞。事实也证明,许多农业园区建成之时就是亏损之时。

    路明研究员的观点得到了一些与会专家的赞同,他们说,当前世界农业发展成功的国家,都是以家庭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即使是像美国那样高度机械化的国家,也没有摆脱家庭经营的特征。

    --退耕还林花了“冤枉钱”?

    提起当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们对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水资源利用、生态农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等,发表了一些独特见解。

    路明研究员等专家认为,生态建设要尊重客观规律,如按客观规律去做,就会起到四两拨千斤、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就是拿纳税人的钱瞎折腾。以退耕还林为例,实施了几年之后才认识到封山育林、靠大自然自身修复力来恢复生态更为符合实际,而此前国家投入了那么多钱种树种草等于“白花”了。如果能早认识到这一点,退耕还林这笔“冤枉钱”就可以节省下来。此外,防沙治沙法让我们去治沙漠也违背了客观规律。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是防沙治沙法没有分清沙漠和沙地,沙漠是不可利用,而沙地是可以利用的。

    水资源在西部地区生态建设中的利用,也是专家们关注的一个问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立科、王兆华等人认为,在西部生态建设中,特别是在发展生态农业中,水资源紧缺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他们经过十多年的试验、调查、观察和查阅资料,认为西部地区自然降水的60%被蒸发了,它比流入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资源总量大6倍,是西部开发的新水源。为此,他们通过对农田的自然降水去向进行试验和作物耗水量分析,提出了应用“留茬少耕或免耕秸杆全程覆盖技术”等新的耕作技术,开发农田蒸发水的新思路。

    据李立科介绍,“留茬少耕或免耕秸杆全程覆盖技术”是在借鉴国内外实施保护性耕做法的经验,结合我国西部地区雨养农业的特点,经十多年研究、示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新颖性和可行性。通过对农田留茬秸秆全程覆盖,有效地减少水分蒸发和流失,把自然降水的保蓄率由传统耕做法的25%-35%,提高到50%-65%,可为每公顷农田增加600-1200立方米水分,开发了农田蒸发水,有效地克服了西部地区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和沙尘暴的产生。

    另外,生态农业在环境治理中作用,也为专家们所津津乐道。中国水稻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庆根认为,稻田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最为明显,是“人工湿地”。我们的祖先在开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四川平原时,用稻田替代自然湿地,起到了和湿地一样的涵养水源、净化水源的功能。现在,东部沿海地区大量毁坏稻田已引起有关学者的重视,但正面呼声还够高。他认为,目前,国家对保护天然湿地十分重视,但更应该重视保护“人工湿地”。

    --警惕土地成为“地方银行”

    土地是农业和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国家对农业宏观调控的闸门。可近年来,随着一轮又一轮的经济开发热,侵占农田的事件屡见不鲜,土地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当前“三农”问题的一个热点。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

    四川农业大学教授张文秀等专家认为,主要是地方政府把土地当成了“地方银行”和“第二财政”。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县以下的金融网点基本辙出,致使地方政府资金来源紧张。没有钱,没有银行,地方政府便把目光盯在了土地上,将土地当成了“地方银行”和“第二财政”,缺钱就靠向农民征用土地,然后再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资金。

    中国土地规划研究院黄小虎的研究表明,各级政府2000年一级市场土地收入为624亿元,二级市场为3158亿元,比一级市场高出5倍;2001年一级市场土地收入为1318亿元,二级市场为7178亿元,比一级市场高出5.4倍,政府收入由2000年平均每亩的2.6万元增加到2001年的8.4万元。这就是“以地生财”和“土地是第二财政”的来源。加上“暗箱”操作,政府官员为了“政绩”和从中“寻租”,成为生产腐败的“黑洞”。

    目前,在上访农民中,土地问题占第一位。虽然国家先后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但对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据估计,近20年来,国家向农民征用土地约1亿亩,利用垄断一级市场的办法,用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变为国有,然后按市场价出售,获得征地补偿费与土地市场价的差价约为2万亿元(每亩差价2万元),每年为1000多亿元。

    路明研究员也认为我国存在着“土地银行”。他说,新一轮的投资热就是由靠土地到银行担保贷款或者以土地招商引资引发的。据统计,现在,西部地区靠土地担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45%左右,而从土地上得到的钱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这种做法不但造成了农业资本外流,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的土地纠纷。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因此,当前我国亟待完善土地制度,废除国家用于经营性的土地征购制度,允许农民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进入一级市场。

    民间信贷是当前农村比较普遍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对其缺乏正确引导,这种借贷方式存在很多问题,成为国家禁止的借贷方式。农业部高级经济师、政法司原司长郭书田等专家认为,民间信贷是农民获取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在当前农村金融组织不键全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民间信贷公开化、合法化,并向组织合作方向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郭书田说,既然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开办银行,就不应该再限制农民依法兴办金融机构。为此,他和一些专家们建议,允许农民建立以自我为主的合作性质的金融组织,办理农民的存贷业务。经过改革,把信用社恢复为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并在县以上建立农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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