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发行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棉企业改制后继续从事粮棉油经营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继续积极支持;对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按贷款管理办法要求,支持其合理的信贷资金需要;对粮棉油经营量大、调控能力强、资产负债率低、经营效益好的粮棉油加工骨干企业,要重点扶持;对粮食企业接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政策性粮食购销任务的收购资金需要,在坚持“谁出政策,谁拿补贴,谁承担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及时发放粮食调控贷款;对粮棉油企业自主经营粮棉油所需资金,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掌握贷款发放;对国家指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的企业,要及时发放粮食调控贷款支持其收购,并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