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消费者对于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有一定责任。这种说法绝对是有道理:有需求才有市场,辨别能力不足才会被欺诈。因此,只要每个人都坚决不买假冒伪劣商品,擦亮自己的眼睛,黑心商人也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不过仔细想来,似乎有点不对味儿:人们也许因为购买能力低而只能消费价格低廉的商品,也许想少花钱而获得炫耀消费的心理满足感而购买假名牌,但如果明知是毒药,偏偏要去买来吃———这样的人除了想自杀就是精神方面有一定问题。
看来,就“陈化粮”问题而言,让受害者为害人者承担责任,甚至说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害人者的成长就不那么有道理了。不过,笔者倒是十分清楚持此观点者的良苦用心: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别为了治服小狗而请来了大狼。
靠民工自己来对抗“陈化粮”的销售者以及包工头,实在为难了他们:不拖欠工资、能吃饱饭已经不错了,再说,他们可能知道所吃下的不是新米,却不太可能知道其中的黄曲霉菌能产生黄曲霉毒素,是目前发现的最强化学致癌物。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了?其实并不十分复杂,只要追问一下就会知道个大概:“陈化粮”从哪里来的?我们经常看到走街串巷收购旧米旧面的商贩,有些“陈化粮”来源于此;但调查表明:“陈化粮”有很大一部分出自于国有粮库。那么,国有粮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陈化粮”呢?由于我们一直沿袭通过国家控制商品粮来保证粮食安全的思路,国家直接收购粮食占市场流通量的比重巨大———粮食流通体制的弊病,导致我们一方面喊着粮食危机,另一方面大量拍卖“陈化粮”。
只能用来加工饲料的“陈化粮”怎么会上了餐桌?根据有关规定,企业需办理严格的手续才可以购买陈化粮,购买后只能自用,不能转让和倒卖,更不能直接流入市场。但工商、粮食、食品监管部门是否有监管的动力呢?经验表明,没有油水的领域没人爱管、有油水的领域捞到油水后放行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果有了麻烦,只须说一声财力有限,人员不足,权力边界不清即可塞责。
“陈化粮”只是陈化的粮食流通体制以及陈化的官僚机构生产出来的诸多怪胎之一,如果不从根本上推陈出新,我们的餐桌上还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各种“陈化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