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企改革:前不久,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企业改组。到2005年,全省基本完成地方国有大型工商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完成地方国有大型工商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有1-2户企业集团营业收入超500亿元,形成一批营业收入达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集团群体;全省国有经济要向重大基础设施、部分支柱产业及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集中;支持非国有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能源、交通、电信、供水、供气等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吸引外商购买、兼并国有大型企业。引导私营个体经济进入国有经济退出的领域。
二、加快国企改制步伐,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着力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问题,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持股和吸引社会投资等形式大幅度降低国有股比重。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股比重可逐步由控股到参股,也可完全退出。
三、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
四、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企业改制时与职工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续签、改签、经济补偿支付等问题,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抓紧制定以年薪制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
五、多渠道筹措国企改革成本。各级财政今后5年每年在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通过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筹措部分资金;通过国有资本减持、转让,筹集部分资金;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每年收取的利润和红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列入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