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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8省免征农业税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北京6月23日电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2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关于200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据他介绍,目前我国已有吉林、黑龙江以及上海、西藏、北京、天津、浙江、福建等8个省份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

  金人庆说,今年1至5月的财政运行中,大力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

  ——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农收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3项、免征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减免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力度也较大,共有8个省份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11个粮食主产省以及广东共12个省份降低或自主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11个省份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

  ——全面推开粮食直补工作。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预计资金总额为113.65亿元。在6月底以前,13个粮食主产区的直补资金能基本兑付完毕。此外,还向13个粮食主产区拨付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良种补贴资金12.4亿元。

  ——明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的政策,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资金全部实行无偿投入。

  ——认真落实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政策。对磷酸二铵销售和进口每吨补贴100元、尿素生产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出口尿素产品一律暂停增值税出口退税、暂停磷酸二铵出口退税等政策已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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