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分为禁止类目录和限制类目录两类,主要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建材、石化、轻工、纺织、医药、印刷等行业
对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要坚决停止建设,已建成的要坚决淘汰、依法关闭;各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新增授信支持
对于限制类建设项目,要立即停止审批,拟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在建项目暂停建设,要清理整顿,分类处理;在清理整顿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停止给予新的授信支持
北京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立即调查清理相关企业
据了解,此次随《通知》一同下发的还有《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目录》分为禁止类目录和限制类目录两类,主要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建材、石化、轻工、纺织、医药、印刷等行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原则是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列入限制类目录的原则是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
《通知》提出了两项要求。一是要求对《目录》所涉及的企业立即组织调查。对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要按规定坚决停止建设,已建成的要坚决淘汰、依法关闭;各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各种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实施的项目授信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收回。对于限制类建设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拟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在建项目暂停建设,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处理;在清理整顿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停止给予新的各种形式授信支持。
二是要求各有关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各个环节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目录》涉及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清理。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控制体系,不断优化信贷投向。银监会各监管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当地商业银行信贷投向的监督检查,促使商业银行贯彻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着力调整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关注行业发展,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按照《通知》要求尽快调整信贷投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全信贷资产。
控制银行不良资产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一些地区和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部分新上项目采用落后甚至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部分银行信贷结构不合理,助长了投资增长过快和投资结构不合理。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在目前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可能会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增加金融风险,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要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对产业政策明确淘汰产品和工艺技术装备项目的信贷支持,控制对采用落后工艺、技术装备项目的贷款,特别是控制信贷资金流入低水平盲目扩张领域。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坚决予以支持。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当记者问到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如何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时,该负责人说,今后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建立密切的协调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发改委将定期发布和适时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指导社会投资方向;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将配合提出加强和改进银行信贷管理、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措施,为商业银行适时调整信贷投向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商业银行要坚持独立审贷原则,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