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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永久性转基因产品进口条例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永久性条例将于2004年4月21日生效

  据国外媒体上海2月23日消息:据中国农业部周一在其网址上公布的通知称,中国农业部周日发布了永久性转基因产品进口管理条例,这项条例将于2004年4月21日生效,也就是在暂行条例到期后的第一天。

  农业部还公布了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估以及其它管理条例。在永久性条例规定下,中国进口商和提供转基因产品的海外供应商必须向农业部分别申请标识许可证和安全证书。

  农业部将在接受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有资格的进口商和出口商发放许可证和安全证书。标识许可证和安全证书将在申请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期。虽然永久性条例只能到4月份生效,农业部在通知中称贸易公司目前就可以递交申请。

  这位官员称,截止到周一早间,农业部还没有收到任何的申请。这位官员表示,我们允许贸易公司在永久性条例生效之前申请标识许可证和安全证书,因为我们希望在原来的条例到期后大豆进口能够保持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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