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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政策调整意味着什么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在我国北方粮食主产区,一年一度的秋粮收购已经开秤月余。与难见往年那种马拉车驮忙售粮的情景相对应的是,精打细算的农民发现,跟去年比,今年保护价粮食的收购“门槛”又明显高出一步,即水稻、玉米的保护价有所下调,保护价粮食的质量标准更加严格,保护价粮收购范围开始缩小。
    按照黑龙江省今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玉米每公斤标准品价格由上年的0.91元下调至0.84元,水稻每公斤标准品价格由上年的1.16元下调至1.06元;同时,省里还对保护价粮食质量标准、计价办法、收购区域范围进行了调整,质量指标更加严格,收购范围明显缩小。
    这一系列的变化意味着什么呢?随着粮食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粮食购销市场化已迫在眉睫。近5年来,国家陆续调整了保护价粮食的收购品种。在黑龙江省的四大主栽粮食作物中,大豆、小麦先后退出了保护价,但为了保证产区农民的种粮收益,玉米、水稻两大作物的保护价收购一直延续了下来。
    保护价收购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农民生产。据黑龙江省农调队对1997-2001年全省水稻、玉米、大豆三大作物抽样调查,前两种作物因实行保护价收购等原因,5年亩均收益均在百元以上,而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大豆亩均收益则在百元以下。由于水稻比较效益高,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地区水田增加迅速,但因品质较差,粮食收进粮库后基本都积压了。但因有保护价垫底,这一地区的水稻生产势头不减。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库存粮食中有一半是水稻,由于压在库中逐年陈化损失巨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大豆本是国内唯一短缺、没有积压的大宗农产品,且黑龙江省种植大豆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世界最佳,但因种植比较效益低,农民对种大豆始终热情不高,大豆种植面积也一直波动起伏较大。
    一些专家尖锐指出,我们一方面提出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倡导农民种大豆,另一方面却对本来过剩的玉米、水稻实施保护价收购,这等于是向农民发出了指向截然不同的两个信号,这怎么能达到引导农民面向市场调优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收入的目的呢?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提出要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调整粮食收购政策。黑龙江省按照国家规定并从衔接好比邻省区价格水平出发,制定出了今年秋粮收购质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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