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于6月1日执行南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即从昨天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所有作业渔船;在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除执行东海、南海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渔船同时实行休渔。
据悉,为严厉打击违反休渔制度行为,渔政部门已制定休渔期间的执法管理计划,加强对崖门、横山和烽火角等重点港口,崖门口、沙堤口和广海湾等渔场,与兄弟市相邻的海区和刺钓作业渔船等重点管理对象的监控,适时组织开展渔场执法行动。
此次休渔按照农业部渔业局提出的“强化管理措施、巩固休渔成果、提高休渔质量”的要求,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管理,确保今年休渔目标的实现;通过狠抓安全,关注民生,细致服务,进一步维护休渔期间渔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