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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将对养殖水产品实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3-31  
    3月29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我市同时还将实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也就是说即时起,我市所有养殖水产品苗种都必须通过省级的良种场或原种场获得,从根源上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我市现有80多家渔业苗种生产企业,其中以虾、蟹类为主的苗种生产企业有60多家,以鱼类为主的有10多家,其它的为混合型。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对这些苗种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检测、认定,对合格生产企业将颁发苗种生产许可证。届时,全市所有水产品养殖所用的苗种必须从这些合格生产企业中引进。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管理人员介绍,争取在近一两年内将全市所有苗种生产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使全市养殖所用苗种全部达到无公害养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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