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到三十里堡镇山后村的马路市场,一个商贩正大声叫卖着:“新鲜螃蟹,10元三斤!”记者上前一看,秤盘上的螃蟹正是尚未长大的小“花盖蟹”,有的甚至仅比啤酒瓶盖大点,他的地摊上还有一堆中指长短的小“虾爬子”。有人抱怨说:“这么小,除了壳还有啥可吃的?”而那个商贩却争辩说:“现在正是吃虾蟹的时候,别看小,个个都很肥。”
随后记者来到北乐市场,在出售海产品的摊位前走了一圈,发现有三个商贩卖小“花盖蟹”和小“虾爬子”。记者与他们交谈中了解到,这些小蟹小虾都是从附近的浅海区捕捞上来的。“这么小就被捞上来,没人管么?”记者问。他们却笑着说:“只要你有本事捞出来就行,哪里有人管。”
海上捕捞到底有什么规定?虾苗蟹苗被一网打尽,这允许么?为此,记者采访了大连渔政监督管理局资源科,其负责人说,目前正值捕捞期,上市的小鱼小蟹一般不属于特种海产品,对于这类一般海产品的捕捞,国家相关法规也没有具体规定。他又介绍说,捕捞螃蟹一般都是用蟹笼,而这种渔具往往能将螃蟹以外的多种海产品不加选择地套在笼内,这对海资源危害很大。因此,近年来我市已经停止了对蟹笼捕蟹这项海上作业许可的审批,希望以此来保护好近海资源。但是如今个别不法渔民用钓海螺的笼子来捕捞螃蟹,而且将网眼织得很小,这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将会依法惩处。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时下,虾蟹正肥,是渔民丰收的好时节。采访中,一些老渔民告诉记者,早些年,他们常将上网的鱼苗、蟹苗扔回海里,留到来年再捕,而如今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渔民只顾眼前利益,过度捕捞,几年下来,海也变得越来越“穷”,为了多卖钱,有些人连幼苗都不放过,只要能挂上网的全部上市出售。这种现象在我市不少海边都正在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