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渔业经济有较快的发展,2003年全市水产品产值占全市大农业总产值的27%,水产品出口创汇占全市大农业出口创汇的90%,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渔业产值占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的50%,已成为汕头市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渔业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如水产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水产品产销脱节、水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不足和监测体系建设滞后等。今年初汕头市召开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要求扶持渔业龙头企业的议案和提案,得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付诸办理。
除了贷款贴息外,汕头市渔业龙头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还包括项目扶持、税收支持等。从2005年起连续4年,市级财政每年从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000万元中安排150万元,对经审核评定为市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的技改创新、产品研发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等实行择优扶持。对民营水产品加工企业(包括水产养殖企业,市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从事养殖业或水产品初加工所得,从2004年1月1日起,连续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