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颁布的2004年第255号和第356号决定书已经从7月21日开始生效。
根据这两份决定书(行政令)规定,总计573种产品的关税,其中包括46种是根据印尼同中国双边协议中的产品关税,其余的527种关税是根据2002年11月4日东盟国家同中国在金边达成的协议所规定的早期收获协议。
先期收获协议中包括的产品有活畜、肉类、鱼类、奶产品、其他家畜产品、蔬菜、水果和干果等。先期收获一揽子计划是东盟同中国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迈开的重要一步。按照这一计划,中国和东盟6个经济上相对发达的成员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将率先把农业产品关税从2004年的10%下调到2006年1月1日的零关税。
印尼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的数字显示,2003年,印尼对中国出口额为57.5亿美元,而马来西亚和泰国对中国出口分别达到了140亿美元和88.3亿美元。印尼政府期望通过降低关税能使得双边贸易额增加一倍。